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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与(1260~1346),字与之,浙江温州人。著名法医学家。著有《无冤录》、《钦恤集》、《礼防书》、《刑名通义》等书,为从政者多所取法。《无冤录》一书,蜚声中外。
一、生平简介
王与少年好学,尤重法律,军方弱冠,任郡功曹,从事勤敏。岁逢荒年,守承罔然无措,经王与努力,散放官米,使民得活。后升任杭州路盐官,州提控案牍,经常参加验尸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州路总管知事,后转任湖州录事,请老,终于承直郎温州路乐清县尹。
二、相关事迹
王与精通刑律,浙江诸疑案均赖其处决。杭州五库稗钞案,连累者数百人,与“一审顿白”,除为首者法办外,余皆释放;台州无赖田太杀人,嫁罪同姓名商贾,案久不决,与查明该商贾于杀人期间在永嘉经商,有通行证和旅馆住宿单可证,遂将田太法办。
三、法学著作
王与刑名著作甚富:至大元年(1308),他根据提控刑事诉讼案牍,集而为《无冤录》2卷以明检复之法式,其书为我国法医学上代表作之一,对古代朝鲜与日本的检验学科发展影响颇大,并最先考证“滴骨验亲法”的历史。
稍后作《钦恤集》以辨刑杀之情罪。至正三年(1343),刊《刑名通义》以补二集之遗缺,将以救为吏者之失误。是我国古代卓越的法学家。
王与退休后,居于水嘉县,颇受乡里爱戴,有力所不及求于公者,无不给以帮助,终于至正六年(1346),年八十有六,葬于家乡马岙。